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教育改革的发展,推进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加强和改进我院共青团工作,依据有关章程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我院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组织是团结、教育青年师生,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高校共青团组织的重要任务。
第三条 我院各级团组织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团员青年,引导他们。勤奋学习、努力实践、奋发成才,使之能够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重任。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共青团中国星空体育官网,星空体育让运动更美好委员会由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到四年,团的委员会对团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大会闭会期间,委员会行使职能。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如遇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 团员在3人以上的学生(本科)班级或训练队要建立团支部,研究生以专业或年级成立。
第六条 教工团组织根据所属单位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设置。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在院党委领导下,全面加强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理论修养,提高理论素质。
(二)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教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史和国情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了解、研究青年学生、教职工的思想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思想工作、调动和保护青年学生、教职工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八条 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切实服务青年成才、成长的需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
(一)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好第二课堂和课外活动。
(三)宣传执行党团组织指示决议,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四)积极创造条件,以素质发展为中心内容,落实太原理工大学素质发展计划,大力实施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开展好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五)了解、反映青年学生、教职工意愿,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维护他们的权益。
第九条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一)建设好团的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正常的工作程序,实行科学管理,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二)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使每个团员都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自觉增强团员意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吸收先进青年加入团组织,过好团的组织生活会,各团支部开展以政治理论学习、素质教育等主题团日活动,增强团员青年的团员意识。
(三)做好团员年度统计、团员注册、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做好团员证的颁发和管理,团员年度民主评议及团费收缴工作;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等工作。
(四)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五)抓好基地建设,规范业余团校,建设标准化青年文化活动阵地,建立长期性的教育、服务、实践基地。
第十条 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科协、学生社团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章 工作职权
第十一条 学院团委有下列参与权
(一)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院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不是党员的,应通过适当途径及时了解党委的意图。
(二)院团委书记应是各团委员会委员,代表团员青年参与学院管理。
(三)院团委书记应参加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及时反映青年的意愿要求。
(四)院团委书记应参加院有关领导机构和协调机构,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二条 学院团委有下列决定权:
(一)结合校、院党政中心工作,依据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本部门团的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二)审批下级团组织的建立和撤销,团员的发展和团纪处分。
(三)表彰、本级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校级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团干部。
(四)合理支配团的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 学院团委有下列考核权:
(一)考核基层团组织的工作。
(二)考核学院团干部的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四条 学院团委有下列建议权:
(一)向党组织推荐下级团干部或后备团干部,协助党委管理下级团干部。
(二)积极培养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
第五章 党政对团的领导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共青团工作,听取团的工作汇报,党委有一名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定期检查、指导、考核团的工作。团组织要经常请示汇报工作,主动取得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
第二十四条 学院各级行政主要领导应主动关心和支持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学校管理、教育、服务及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级党政部门和领导要支持团组织,根据团章、教育规律和青年特点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星空体育官网,星空体育让运动更美好。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颁发之日起执行。